宜昌纪委通报8起基层违反群众纪律突出问题典型案件
今年以来,宜昌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、省、市纪委全会精神,大力整治基层违反群众纪律突出问题,严肃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。现将部分典型案件通报如下:
2011年至2014年,枝江市顾家店镇石半坡村党支部书记、村委会主任杨红(时任村财经治安调解委员)利用职务之便,将改种柑橘树的水田面积申报种粮面积,套取国家粮食直补资金1434.51元用于个人生活开支。2016年6月2日,杨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
2015年11月,当阳市淯溪镇水田湾村五、六组组长曹祖浩,以帮助争取扶贫资金为名,向该村六组王某某索要现金2000元、鲜香菌10斤。2016年1月25日,曹祖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
2015年,远安县旧县镇董家村以“公益事业赞助费”的名义向外来迁入该村落户的村民收取“户口金”共计17000元。2016年5月27日,该村党支部书记、村委会主任张自芳和党支部委员、财经委员王成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
2012年至2014年,秭归县杨林桥镇西阳坪村原党总支书记、主任宋士柱非法占有农户谭某清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1237.50元供个人使用。2016年3月25日,宋士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
2015年,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资丘镇西阳坡村党总支书记、村委会主任徐永学在落实危房改造政策时,既不召开村组干部会讨论、村民代表会评议,也不向群众公开公示,导致不符合条件的农户享受了国家危房改造政策。2016年6月2日,徐永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
2011年6月至2014年9月,夷陵区畜牧兽医局畜牧兽医科科长王孝文,先后9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金共计6500元。2016年3月3日,王孝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
2013年初至2014年初,点军区联棚乡福安村将民政救灾资金10200元用于发放村民小组组长误工工资。2016年5月25日,该村党总支书记、村委会主任赵智慧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
2012年至2015年,高新区白洋园区张店村党支部书记、村委会主任李富修、该村五组组长张大云、村民主理财小组委员徐承本,在明知不符合参保条件的情况下,违规为本人、家属及村组干部办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。同时,李富修以虚报粮食种植面积的方式,多领取粮食补贴共计3080.81元,并在征地过程中,与该村党支部委员、村委会财经委员田海波违背村民代表大会决议,违规向村民多支付承包荒山征地补偿款143084.78元。2016年5月13日,张大云、徐承本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,田海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;2016年6月28日,李富修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。
群众利益无小事,群众纪律不可违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,引以为戒。
来源|宜昌市纪委监察局网站、宜昌发布
编辑|晓浪 编审|水仙